关于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4-04-19 14:5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99/SC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主要负责齿科设备与器械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牙科学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和齿科器械分技术委员会(ISO/TC106/SC4SC6)对口。第SAC/TC99/SC1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SAC/TC99/SC1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齿科设备与器械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标准化从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熟悉本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掌握标准化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积极反馈标准意见、按时投票、出席全体会议等。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外语水平,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和支持其参与技术委员会活动

  6.目前未在3个及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选不得超过2名。

  3.请于2024618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6份(单面打印,粘贴或彩色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与之相同的彩色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邮寄至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邮件主题为“第届SAC/TC99/SC1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候选委员进行综合评定,提出第四届SAC/TC99/SC1委员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伟荣

  联系电话:020-6660287915813389225

  电子邮箱:TC99SC1@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

  邮政编码:510663

  附件: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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