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员:
您好!由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起草的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第2-39部分 腹膜透析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和行业标准《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现对这两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公开征求意见,请您在百忙中抽空审阅,并在征求意见表上提出宝贵意见,于2007年5月8日前将征求意见表返回我秘书处(秘书处联系方式见征求意见表),如未能按时寄回意见,将视为同意处理。标准草案和征求意见表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