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时间:2007-05-22 10:18 来源:  访问量:-

  1.秘书处是技委会下属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技委会的日常工作。

  2.秘书处设在广东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标准科,秘书处在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技委会及秘书处的印章由秘书处负责管理,经技委会主任委员签署可以使用。

  3.秘书处的职责如下:

  1) 在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的领导下,承担技委会的日常工作,开展各项标准化工作和活动;

  2) 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

  3) 负责技委会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准备,起草并管理技委会的文件,及时分发文件、资料,执行技委会的决议;

  4) 收集、整理、组织翻译、复制国内外标准化工作情报资料,及时向各有关委员和通讯成员提供有关ISO/TC150/SC2,IEC/TC62D的各种资料、文件;组织对国际标准草案提出意见或投票以及国际标准的翻译、汇编、出版和宣传研究等工作;

  5) 提出本专业标准体系表,标准化规划和计划建议,提交技委会委员讨论通过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了解各标准工作组及负责起草单位的工作进度,并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对送审稿的审查工作以及对标准报批稿的上报工作;承担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贯解释工作,收集、整理对标准的反馈意见;

  7) 组织主任委员、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8) 协调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9) 办理有关单位申请入会事宜;

  10) 筹集、管理技委会的经费;

  11)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并及时汇报技委会秘书处的工作,以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

  12) 承担技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4.秘书处每年提出书面工作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0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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