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释YY 0598-2015有关条款的函

时间:2017-08-11 11:22 来源:  访问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关于YY 0598-2015标准中第4.2.8条“碳酸氢钠 (NaHCO3)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碳酸氢钠项下(供注射用)的有关规定”有如下解释:

  作为技术标准,该条款规定了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所用原料碳酸氢钠 (NaHCO3),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中碳酸氢钠项下(供血液透析用)的指标要求。经查询,相关要求在《血液透析浓缩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中已有规定:“所有组方的化学原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的相应要求,化学原料应当实施全项目批检验,提供每一种化学原料的自检报告。化学原料应具有固定供货渠道以保证产品质量,提供化学原料上市证明文件及供方资质证书。”

  附件:YY 0598-2015第1号修改单指导规范.doc

  联系人:何晓帆             

  联系电话:020-66602500/13602765992

  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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