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2022年标准起草验证工作的需要,参照《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现征集标准合作起草单位。申请作为共同起草单位的要求如下:
一、业务范围与标准涉及的技术内容相适应。
二、具有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高的权威性。
三、具有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法规的技术人员。
四、具有熟悉标准中涉及的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技术人员。
五、具有标准草案中的所有技术指标验证能力。
申报单位需推荐1名技术专家参与医疗器械标准项目(详见附件1)起草和组织本单位分配承担验证试验工作。
满足上述条件的申报单位,需填报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登记表(附件2和附件3),由申报单位盖章后寄送秘书处,同时将盖章后扫描PDF和Word电子文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