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现启动《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为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起草组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团体标准《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和《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
二、主导单位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起草组成员征集范围
1、行业协会;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
3、医疗器械相关科研院所、医疗机构;
4、省级或地方监督管理部门;
5、医疗器械相关检测机构。
四、起草组成员条件
1、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具备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检测、临床使用、销售等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能够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标准制订工作;
5、为标准提供必要资源,如:验证、编写和推广等。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填写《标准起草组成员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以下联系人:
技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张颖,涂荣
电话:13632341800,13560386015
邮箱:16143957@qq.com,10263575@qq.com
六、其他事项
1、起草组成员将参与标准草案的编制、讨论和修改,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起草组成员单位的参与情况将作为后续项目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共同参与《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和《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标准的制订工作,为提升医疗器械租赁服务水平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广东省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