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验服务 > 办事指南 > 综合服务指南

不符合项修复及整改后送检指南

时间:2022-04-20 14:09 来源:业务科 访问量:-

  本指南旨在为规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出现不符合项、企业收到不合格报告、对产品修复整改后再次送检的要求,促进检验检测任务的良性流转,使修复整改后再次送检样品符合送检要求。

  一、适用范围

  1、出具不合格报告的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涉及产品技术要求、资料、外部标记等可整改项目的,参考本指南开展送检;涉及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材料等不可整改项目的,按照新产品开展送检。

  2、出具不合格报告的诊断试剂(IVD)产品,涉及产品技术要求、资料、外部标记等可整改项目的,参考本指南开展送检;涉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不可整改项目的,按照新产品开展送检。

  3、出具不合格报告的有源医疗器械产品,企业对原样品进行整改后再次送检,参考本指南开展。

  二、送检须知

  1、出具不合格报告的有源医疗器械产品,不合格报告的合格数据在整改后再次送检时,依委托方申请并经实验室评估,可全部或部分采纳1次。

  2、简化修复整改后样品再次送检受理手续,在原有资料不发生改变情况下,仅要求提供整改后样品、《试验合同》、整改后样品《承诺书》和《有源产品改进工作说明》(有源产品适用)。

  3、修复整改后样品再次送检时,需在新合同备注栏标明原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4、整改项目如涉及产品技术要求或说明书变化的,委托方需提供修改后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说明书;如涉及相关附件的更换,委托方需提供更换后的附件,数量同第一次送检数量。

  5、送检资料及样品确认无误后,检验任务将下达至整改完成通道,5日内开检。

  三、资料准备

  《试验合同》、《有源产品改进工作说明》、《承诺书》等相关产品送检资料可上我所门户网(http://gdmdt.gd.gov.cn)“表格下载”栏获取。

  四、注意事项

  1、试验合同上填写的信息应与送检样品信息相一致。

  2、通过线下送检的产品,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均需加盖委托方公章。

  3、所提供的样品、配件及文件资料(证书)应真实有效,送检样品是经出厂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并与今后生产的产品相一致。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总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 ,020-66602381、382、383(医疗器械),020-66602380(包装材料)

  2、深圳: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9号楼, 0755-26010653

  3、三水: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工业园齐力大道北2号,0757-87652008

  4、中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步云路8号之四2号楼1楼,020-66602515

  5、东莞: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二路7号,0769-39021723

  6、湛江: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60号2栋,0759-2836885

  如有疑问请联系020-66602388(器械),66602380(包材)。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