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通知,决定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并组织制定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
广东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迅速行动,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开通绿色通道,全天候受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委托检验,随到随检,快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推动新冠抗原试剂检验顺利进行,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安全把关。
截止3月18日,广东医械所共受理31批次新冠抗原试剂产品检验,凭借在体外诊断试剂检验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积累的经验,严格按照标准,加班加点检验,已快速出具22份检验报告,为企业快速投入生产赢得时间,助力抗原试剂产品的市场供应保障。
(供稿:业务科 20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