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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验业务送检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11-14 16:08 来源:业务科 访问量:-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广州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规范检验业务送检,保障医疗器械企业日常送检需要,倡导线上检验业务送检,减少非必要的人为接触,确保检验工作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医疗器械应急产品检验工作快速开展。现将业务送检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线上委托

  1、客户服务平台

  通过客户服务平台(Mylims)(http://183.62.248.118:118)要求填写资料完成线上送检及邮寄样品完成业务委托。如无客户服务平台账号,可线上申请,申请账户审批将在24小时内审核通过。

  2、邮寄资料

  通过邮寄方式将送检资料纸质版邮寄进行业务委托的,送检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相关送检资料要求及表格可在我所网站“表格下载”栏进行下载。

  二、业务咨询

  疫情期间,企业在送检及检验过程中如遇到紧急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18926290811、18926290812。

  送检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业务服务热线:020-66602388、020-66602395咨询(工作日9:00-17:00)。

  、样品寄送

  1、邮寄地址

  地址: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业务科220室,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1号   收件人:邱海峰(020-66602404)

  注:为及时快速处理您的邮寄样品,通过客户服务平台送检的,请将接收短信检验业务受理号以标签形式标注在样品明显部位;通过邮寄资料送检的,请将送检资料放在样品中一并邮寄。

  2、现场送样

  如您确实需要现场送样、安装,请您佩戴好口罩,积极配合我所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结果证明进入我所办公大楼指定区域,不得随意走动。

  现场配合检测

  如您确实需要现场配合检测,可通过咨询电话与检验科室人员进行预约。请您佩戴好口罩,积极配合我所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结果证明进入我所指定检验区域,不得随意走动。

  五、注意事项

  1、在完成现场业务后,在离所前必须完成填写《来访登记表》,并交予我所安保人员方可离开。《来访登记表》在进入大门时由我所安保人员派发。

  2、严禁发热、红黄码、未按“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国务院小程序实时更新)落实完成相应防控措施的人员进入。

  3、上述事项,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所网站发布的通知。

  请广大企业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防疫攻坚战。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沟通处理,我们竭诚为您提供真挚、便捷、高效的服务。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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